“炭”與“碳”的異同點是什么?(10)
g.碳網、碳相、碳橋——炭素情報網、炭素圖相、炭素橋聯,可以分別簡稱為“炭網”、“炭相”、“炭橋”,絕不致引起誤解。如果“碳素”兼指材料,則這些簡稱就變成“碳網”、“碳相”、“碳橋”,這樣的簡稱就完全有可能被人誤解為迥然不同的另一種含意。“碳網”——晶體學上碳原子所組成的網格式點陣,如碳網平面。“碳相”——熱力學上碳元素相變圖中的各種相(phase)。“碳橋”——前面已經提過,不贅。
以上所舉各例都說明,如果“貪石”,碳元素和炭材料,這兩層意思,就會互相打引架,起不必要的混亂。這僅是就單詞而言,在句子和行文中,這種情況就會更多。
碳碳風扇
六、小結和建議
本文對炭、碳兩字的宇源作了一番探討,弄清了這兩個字的本義:(1)“碳”是近代新造的字,今年才滿53歲,其唯一的含義是指第六號化學元素。
(2)從徐壽《化學鑒原》刊行之年(1871)到前民國教育部公布《化學命名原則》之時(1932),在這段短暫的約60年的時間內,“炭”字身兼二任,既是元素,又是材料。除這段時間之外到今,一直是專指以碳元素為主要成份的固體材料,已有2000年以上的歷史。
以上兩點可以概括為:
碳——化學元素,C。
炭——固體材料,C/H>10。
此外,本文還分析和調查了目前炭、碳兩字混用的原因和狀況,發現了“貪石”現象了以帶石“碳素”一詞作為炭石墨材料總稱的缺點和可能引起的后果。
元素和材料這兩層意義,用同一個字來表示,常常造成混亂。國外同行正為此而苦惱,雖然建議了一些加以區分的辦法,但看來還不可能徹底解決問題。對元素和材料這兩層意義,我國恰有兩個與之相對應的字、碳和炭。而且這兩個字都是沿用已久、約定俗成、業已得到公認。這是我們的一種文化優勢,應當發揮。我們要擺脫這種用字遣詞上的困境,利用我們的文化優勢,可以說十分容易而且干脆徹底,只要我們寫文章、搞翻譯的時候,略加留心、不被國外的混亂和我們目前暫時的混亂所干擾就行了。因此特提出下面兩條建議
I、凡是與碳元素、碳原子有關的詞語,一律用帶有石旁的“碳”,如:元素碳、化合碳、碳同位素、碳化物、芳香碳、環烷碳、碳網平面、芳碳率、α碳、β碳、伯碳、端碳、二氧化碳、碳含量、碳素鋼、碳鏈、碳氫化合物、一碳化學、滲碳、碳酸鈣。
Ⅱ、凡是與炭石墨材料有關的詞語,一律用不帶石旁的“炭”,如:木炭、煤炭、焦炭、活性炭、玻璃炭,熱解炭、生物炭、炭塊、炭石墨材料,炭棒、同性炭、炭纖維、炭黑、炭糊、炭素廠、炭素技術、炭素工藝、炭渣、炭素材料、炭素學會、炭素雙年會。
這種區別和用法,可以比較徹底的避免遣詞用字上的混亂,有利于炭素術語的規范化;這一建議的基礎,植根于這兩個字的本來含義與目前全國化學化工界絕大多數的使用情況,沒有任何標新立異之處。特提出來供學者專家及炭素界同行審議,不妥之處,希望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