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炭”與“碳”的異同點是什么?(3)
帶石旁的“碳”,顯然是在翻譯化學元素周期表上第六號元素時,由化學家杜撰的一個新字。
“碳”這個字,究竟是什么時候由化學倉頡創造出來的呢?我國翻譯西方近代化學著作,始自徐壽。徐壽(1818—1884),字雪村,江蘇無錫人,是中國近代化學的先驅和杰出的開拓者。他和英人傅蘭雅(JohnFryer,1839—1928)合作,介紹和翻譯了:《化學鑒原》六卷(1871年刊行)、《化學鑒原續編》二十四卷(1874年刊行)、《化學鑒原補編》六卷(1879年刊行)、《化學分原》八卷(1872年刊行)、《化學考質》八卷(1883年刊行)、《化學求數》十六卷(1883年刊行)、《物體遇熱改易記》十卷(1899年刊行)、《法律醫學》二十六卷(1899年刊行)等等。其中最早譯出的《化學鑒原》(Wells’Principle?and?Applicatons?of?Chemistry)的原文是1858年在紐約和芝加哥出版[15]。
十三年后,由徐壽和傅蘭雅在江南制造局翻譯館譯出。這本書對我國化學界影響很大,三十年后出版的《東西學書緣》還稱之為善本。這是我們系統地介紹西方近代化學的最早的一本書。在江南制造局開譯《化學鑒原》的同時,廣州博濟醫院的美國醫師嘉約翰(KerrJohnGla)和中國學者何了然也合譯此書,名為《化學初階》共四卷,同治九年(1870年)刊行,內容較《化學鑒原)略簡,但早一年刊出。當時已知64種元素,元素的名稱,《鑒原》和《初階》的譯法大體相同。金屬元素都加金旁,如鋇、錳、鎂、鋰等,至今沿用。但非金屬元素,并未都加石旁,如磷,兩書都譯為燐;硅,《初階》譯為“玻”,《鑒原》譯為“矽”;氫、氮、氧,《初階》譯為“輕”、“淡”、“養”,《鑒原》譯為“輕氣”“淡氣”、“養氣”。值得注意,對碳這個元素,兩書都譯為“炭”,都沒有加石旁,此時的“炭”字,相當于現代英語中的carbon,身兼二任,既指炭材料,又指碳元素。非金屬元素加石旁,這一條造字規則,看來,在當時尚未形成。
在本世紀二十年代末、三十年代初出版的詞書上開始出現帶石旁的“碳”宇,如1930年出版的《王云五大字典》[22]就收錄了這個字,指明其唯一意義是符號為C的元素。但就在這同一本字典所附的中英名詞對照表中,在carbon一字之下,只注明“炭質”一義。所謂“炭質”即“炭原質”就是碳元素。可見當時,“碳”作為元素名稱的合法地位,尚未完全確立。
民國二十一年(1932年)十一月二十六日,前民國政府教育部公布了《化學命名原則》[3],其中第七條把歷來已通行的化學元素的訂名原則,加以總結,說得很清楚:“元素之名,各以一牛表之,在平常狀況下為氣態者,從氣;為液態者,從水;金屬元素之為固態者,從金;非金屬元素之為固態者,從石。”同條附元素表,把第6號元素第一次正式訂名為“碳”。確定這些原則,費了不少周折,看來比較慎重。從當時國立編輯館的負責人陳可忠1933年為《化學命名原則》寫的序言上,可知其概略: